根據關於連鎖店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1997/5/30)
(一)設立條件
連鎖店應由總部、配送中心和若干門店組成。
統一採購配送商品、購銷分離且統一質量標準。
總部需具備企業法人條件,配送中心可以是總部內設機構,單獨設立的 配送中心應由總部控股。
企業登記管理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連鎖的形式
由總部全資或控股設立的分店,在總部的直接管理下統一經營。由總部參股設立或與總部無資產關係的分店,通過與總部簽訂合同,採取連營的方式或者取得使用總部商標、字號、經營技術及銷售總部商品的特許權,按照合同的約定共同經營。根據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辦法第二條(2001/10/27),商標註冊人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必須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三)申請登記註冊應提交之文件
能夠證明具有若干分店的資料。
總部關於設立其全資或控股的配送中心和門店的決定,或者總部與其參股或 無資產關係的門店等簽訂的連鎖經營合同。
企業登記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證件。
(四)登記註冊
具備設立條件的連鎖店,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註冊,連鎖店總部、配送中心和分店應該向各自所在地工商局申請登記註冊,此外總部需再辦理企業法人登記,配送中心和分店則需辦理企業法人登記或營業登記,而且未經主管機關登記註冊的,不得以連鎖店名義經營。
(五)連鎖店的名稱
配送中心及由總部全資控股、投資設立的分店,其名稱中可以使用總部名稱中的字型大小;與總部沒有資?關係的分店,經總部同意,也可以使用總部名稱中的字型大小。總部的名稱中,可以使用連鎖字樣;使用總部字型大小的配送中心、分店的名稱也可以使用連鎖字樣。
台商至中國開設連鎖店之申請及設立作業流程,如圖3-1:
圖3-1 中國連鎖店之申請及設立作業流程
實例:中國連鎖企業開業辦證流程
表3-5 上海設立總公司流程 辦證窗口 辦證時間 所需文件
1.至合作方外經委立項-設立總公司 需一周 董事會決議、合同、房產證
2.至註冊地工商局-申請總公司營業執照 需二周 立項批文、合同、房產證等
3.至註冊地工商局-申請異地經營核准批文 需一周 總公司營業執照、申請報告
共需一個月的前期準備時間
資料來源:本研究彙整。
表3-6 至上海以外省市(杭州市)設立分支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