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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中国茶叶行业百强”评选的通知
福建茶叶门户网 添加人:茶叶 添加时间:2008-7-4 9:30:00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行业的发展,引导和支持企业争创名牌,弘扬诚信经商,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中国茶叶流通协会在已经成功举办两届“中国茶叶行业百强”推荐的基础上,继续举行“2008年中国茶叶行业百强”评选活动。

  评选活动从6月份开始,经过企业报名、初选、总评三个阶段,由中国茶叶流通协会于11月“第四届中国茶业经济年会”上公布、表彰,并在国内和地方行业媒体进行重点宣传和推广。望茶叶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此项活动。中国茶叶品牌网cyppw.com

  一、活动原则:

  参加本次评选“2008中国茶叶行业百强”为从事茶叶生产的企业,茶叶产品及其品牌的实物质量,市场占有率,品牌知名度居国内或者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同类产品前列,企业的自主开发能力较强,消费者的满意程度较高,市场竞争力较强。主要评选指标以2007年企业的销售收入为主。

  本次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生产经营企业自荐。地方初审,最终我会对参选企业进行综合评价,确保评选工作的严肃性,合理性,真正的达到扩大茶行业社会影响的目的。

  二、基本条件

  1、企业是在中国境内设立并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从事茶叶行业原则上在三年以上,且该产品在主要销售市场已获得商标注册,自愿参加并同意遵守中国茶叶流通协会有关行业百强评定和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2、生产经营企业有一定规模,具有较先进的生产条件和技术装备,本企业年销售额原则上在1000万以上。

  3、生产经营企业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按国家有关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最近三年经营状况稳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经审计未出现亏损,并无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4、生产经营企业具有较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的满意程度高,无虚假宣传,无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安全投诉等不良记录。

  5、企业在主要销售市场具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信誉良好,具有较高的用户满意度和认知度。

  6、企业的茶产品及企业本身符合国家的产业,安全、卫生、环保以及社会责任等法律法规规定。

  7、申请企业应当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材料和必要的核实渠道,以证明行业百强符合上述各款所列条件。如出现虚报或作假行为,取消其参评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参与评选,同时协会不向有关部门推荐申办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证明等。

  三.申请和推荐要求

  参加评选的生产经营企业自愿申请并填报<<2008年中国茶叶行业百强>>申报表,同时报送列入评选应具备基本条件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应提供的复印材料包括:

  1、企业简介,反映企业状况的照片(4寸以上)两张,商标及图案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05-2007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2005-2007损益表(或利润表)复印件。

  5、2005-2007资产负债表复印件。

  6、获“中国驰名商标”证明文件(如有提供复印件)。

  7、有关认证(如ISO9000、QS、HACCP、有机茶、产品企业标准、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产品批准文号、食品生产许可证)。

  四.评选工作程序

  1.各省茶叶行业组织负责初步审查申报企业及其相关材料,并将符合基本条件的企业名单报中国茶叶流通协会。

  2.协会根据企业申报材料、行业意见等情况,对拟入选企业进行综合评审并确定“中国茶叶行业百强”初选名单。

  3.将初选名单在中国茶叶流通协会网站与有关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30天,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即被确认为最终入选,对初选名单中的企业如出现争议较大,异议成立,举报属实等情况,经研究,取消参评资格,同时根据综合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相应企业。

  4.入选“中国茶叶行业百强”将在今年11月“第三届中国茶业经济年会”上发布和宣传,对前10名企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荣誉证书、奖牌有效期为一年,其余的入选单位均颁发证书。

  5.经协会同意,入选的企业可以使用“中国茶叶行业百强”荣誉称号,在有效期内企业,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和宣传。

  6.对出现重大责任或质量问题的企业,协会有取消相应荣誉称号的权力。

  7、所有入选的企业,作为协会推荐申请“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的基本依据。

  五.活动说明

  本次活动为协会的公益性服务,协会对活动的组织工作给予适当经费补贴,对于参评的企业不收取任何费用。以上活动的解释权在中国茶叶流通协会。

  为了扩大本次活动影响和对入选企业的宣传,协会通过新闻发布、全国性行业媒体报道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增加宣传效果,积极引导消费。

  六.时间安排

  1.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各相关企业即可向中国茶叶流通协会报送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30日,逾期不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2.9月1日前,公布参加评选的企业名单。

  3.9月10号日前,公示初选名单。

  4.在中国茶业经济年会上公布“2008年中国茶叶行业百强”。

  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复兴门内大街45号

  中国茶叶流通协会信息部

  邮编:100801

  联系人:朱仲海占万宝陈媛媛

  电话:010-66012403

  传真:010-66018165

  电子邮箱:chinatea@vip.163.com

  附件一:2008年中国茶叶行业百强申报表

  (网络下载地址:http://www.ctma.com.cn/bq.doc) 

  

来源:中国茶叶流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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